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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2019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高校、研究院所等事业单位2019年度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0年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2018、2019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每户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企业承担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3.各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须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附件,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向市科技局申报,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需在推荐文件中明确县区(园区)先行补助经费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县区(园区)财政部门拨款凭证或科技部门立项文件为准)。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4.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送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宿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名额
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不限额推荐。
以上就是此次宿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申报要求的具体内容了了,有需要申报的欢迎联系小编申报!